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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年龄段的中国人,应该记得有一本奇书叫《我要读书》,讲的是作者高玉宝小时候家里穷,想上学又上不起的故事。周扒皮半夜鸡叫的典故就出自这本小人书。今天的文章标题是受了高老的启发,在此表示感谢。取这个标题我煞费苦心,一开始想的是《我的文学师承》,但是自己写的东西实在不能叫文学。或者叫《我的文字追求》?那又显得我多么契而不舍似的,拔得太高。然后考虑过《我为什么要写字儿》,最后觉得还是简单直接,四个字就好。内容么,就是理一理写字这个事的动机和好处。
 
自打开博客和公众号以来,不时有人问我“大哥你一程序员写这玩意儿干嘛呀?写字儿能当饭吃吗?”说实话,写字,还真不能当饭吃(以我的水平),我一个老帮菜也做不了网红。但是觉得一件事有意思,就想坚持下来。一来锻炼自己的毅力,二来凡是用心经历过的必然都有收获。这是我很早以前就意识到的一个道理,得到了罗大佑先生的应证。可能有的同学不清楚这段历史:罗大佑做音乐实际上是第二职业,他的正业是看X片儿的:放射科的医生,每天在黑屋子里给人照X光。后来,他在副业上越跑越远,欲罢不能,最后彻底转型。据他讲,学医的经历让他看尽生老病死人生百态,对生命的感悟融入了他以后的创作,并没有因为不做医生就浪费了。
 
有这么一种说法:凡事只要你能坚持一年,就已经打败了90%的人。当然这把年纪了,写字不是为了打败谁,也不是为了证明什么,是跟随内心的冲动。(写到这里,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怎么能这么鸡汤这么正能量呢?)其实我还是有一点小小的功利心:在现实生活中,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经常张口结舌、辞不达意,尤其是反应太慢,经常别人都讲到第三个笑话了,我才想好第一个笑话应该怎么评论。不用说,这种情况经常让我在职场上痛不欲生。那么,遇到一个困难的时候,你可以放弃,也可以选择虐待自己。我选择后者。只要写不死,就往死里写。抱着这种态度,一定能早死早超生,逼迫自己提升表达能力,从段子反应迟缓症患者向段子手进军。
 
既然要写,那就要正儿八经地写出个样来。那些不经过大脑的口水文字,属于无效练习,还是不要排出来占用互联网带宽了吧。我对自己的文字要写成什么样子还是有一点要求。简单的说,我希望自己的风格是简单明了、不浮夸。在此基础上,如果还能让人觉得有点趣味,那就是锦上添花了。
 
把话说明白了,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写字不像写代码,自然语言容易有歧义,同一件事情也有很多的表达方式,这就要取舍了。从N种表达方式中,快速选出一种效果足够好的(不一定是最好的),是一种高端的能力。有的人没有这样的能力,还抱怨自己怀才不遇,好像别人有义务从他不知所云山雾罩的表述中提炼出脉络清晰牛逼闪闪的思想似的。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意淫。抱着这种心态,活该一辈子给他人做垫脚石。真的猛士,不去抱怨会耍嘴皮子的人抢了他的机会,而是在出活的同时把嘴皮耍得更溜,让只会打嘴炮的人目瞪口呆。
 
表达能力是相通的,文章写不清楚的人,写出的代码也是一团糟。反之如果文章写得好,写设计文档、工作邮件、代码都会得心应手。我是码工,所以锻炼自己的写字水平也是在提高业务能力。字写出来是给人看的,代码也一样。很多不是学计算机的同学不了解,其实我们程序员每天写新代码的时间不多,更多时候是在看别人或自己以前写好的代码,考虑怎么去使用它、修改它。如果碰上一堆像屎一样的代码,就像试图帮一部生遍胡造漏洞百出的侦探小说圆场,连砍人的心都有了。推己及人,考虑到我的余生还要在公司度过,为了能够尽量活长一点,不被人举着电锯狂追,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很有必要。
 
到美国读书的时候,因为写论文,也学习了一些写作的经验。其中我最有共鸣的是:不要浮夸花哨,少用形容词、副词,如无必要勿添实体。一句话里,如果有个词对表达意思没有帮助,那就删掉吧,反正咱也不是按字数卖钱。时时用这些标准来要求自己,久而久之,写出的文字自然就会精炼流畅,没有那么多肥肉。现在我写完文字之后,要看几遍,这个字能不能删?那个词是不是有必要?这些年来,出现废话的比例逐渐在下降,聊以自慰。当然也可能是我自适应了而不得知。
 
有些写字的人智商很高,才气经常从文字里面侧漏出来。但是如果超过了表达本身的需要,那就成了装逼。我对装逼的容忍度非常低。如果谁写的文章堆一摞大词在那里,让人一看就晕,那我直接就把作者加上黑名单,以后不在他上面浪费生命。也许你的观点很牛逼,但是如果你写文章的目的是让别人膜拜你,那么我不是你的受众。值得膜拜的人太多了,仅仅卖弄一些文字技巧,实在是人所不齿的雕虫小技。
 
有人说你那要求不是写科技论文的吗?谁没事给自己添堵要去看你写论文啊?依我看,这一原则用来写轻松文字也完全可行。这个世界说中文的人这么多,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些人就爱看那些装逼文字,但是咱不去争夺他的眼球行不?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清醒人的。既然你不可能在所有时间被所有人喜爱,还不如只交配交的人。
 
我到谷歌上班之后,看到了一段录像,是Java语言规范的作者之一,美国科学院院士Guy Steele的一个讲演,名字很有趣,叫《长语言》(Growing a Language)。这里的“长”,是“生长”的“长”。这个演讲的形式非常特别:他给自己立了个规矩,只能用单音节的词;如果想用一个多音节的词,必须把它先用单音节词或已经定义过的其它多音节词去定义了才行。演讲的开头是这样的:
 
I think you know what a man is. A woman is more or less like a man, but not of the same sex. (This may seem like a strange thing for me to start with, but soon you will see why.)
Next, I shall say that a person is a woman or a man (young or old).
A machine is a thing that can do a task with no help, or not much help, from a person.
 
原来,为了能够说“机器”(machine)一词,他得先定义person。为了定义person,还得先定义woman。在这个过程中,只能用到单音节的词或者已经定义过的词。这个限制,迫使Guy避开大词和花哨的表达,用最简单的词汇把意思说清楚。这才是真功夫。这个演讲对我的影响巨大。
 
财新传媒的主编王烁老师说得好,要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一个简单有效的方法是读自己喜爱的作家的文字然后关上书自己再重写一遍。我喜欢的作家都是表达意思清楚的,像王小波、图雅、盖莫夫、奥威尔。我向他们学习,也要努力把文章写得清楚明白。人只活一辈子,不能让人看了我的文章感觉生命被浪费了。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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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篇文章 18天前更新

老万,基层程序员。智商配置一般,主频较低,小内存患者。文化程度介于《知音》和《故事会》之间。偶尔写几个字,发在财新和微信公众号“老万故事会”(laowangushi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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